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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鄉宗教的認識誤區及其負面影響

作者:安倫(復旦年夜學中華文明國際研討中間研討員,中國宗教學會副秘書長)

來源:《學術月刊》2014年第10期

時間:西歷2014年10月29日

 

摘要:近現代社會透過東方宗教觀的有色眼鏡對待外鄉宗教,形成對外鄉宗教的諸多認識誤區。中西宗教的存在情勢和狀況都有宏大差異。忽視這些差異,用樹立在建制性基督宗教范式基礎上的東方宗教觀對待中國外鄉宗教,形成對宗教認識高度混亂,將外鄉宗教鑒定為建制性宗教、將我國絕年夜多數人鑒定為無宗教崇奉者、單方面重視對各宗教信徒人數的統計、宗教學研討以建制性單一宗教分科等一系列認識誤區。這些認識誤區負面影響我國的宗教、社會和宗教政策,形成多種迫害。

 

關鍵詞:外鄉宗教、東方宗教觀、建制性宗教宗教學研討、平易近間宗教

 

中國近現代社會的宗教觀構成于清末平易近初以來一百多年的時間,重要是在東方宗教觀的強烈影響和主導下構成的;或許毋寧說,在很年夜水平上是東方宗教觀。中西宗教的存在情勢和狀況都有宏大差異,近現代社會疏忽這些差異,以東方宗教觀的有色眼鏡對待外鄉宗教,形成對外鄉宗教的諸多認識誤區。這些認識誤區負面影響我國的社會運行和宗教政策,形成政策與實際狀況脫節,進而使平易近族傳統精力文明資源不僅得不到有用應用,還轉化為繁重的社會累贅,客觀上阻礙社會和諧和平易近族復興的實現。要改變這種消極狀況,起首需求對我國宗教狀況的認識誤區及其負面影響有甦醒認識;要認清我國宗教狀況的認識誤區,起首需求厘清中西宗教在存在形態和狀況上的差異。

 2018年10月28日,由孔圣堂主辦的“深圳第九屆孔子文明節”祭孔典禮盛大舉行

一、中國外鄉宗教與東方宗教的差異

 

本文所謂中國傳統外鄉宗教是指辛亥反動之前中國傳統社會中的孔教、道教、釋教[1]、原生宗教及其混雜體,所謂東方宗教重要指上帝教、基督新教和東正教等在東方社會占主導位置的基督宗教。廣義來說,同屬亞伯拉罕宗教的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具有與基督宗教類似的特征,從而強化了東方建制性宗教在人類宗教和宗教學中的強勢代表位置,雖然從嚴格意義上講,包含基督宗教在內的一切亞伯拉罕宗教,來源地都在位于亞洲的中近東。無論就源流、存在情勢、存在狀況而言,還是就宗教間關系、宗教與社會間關系而言,中國傳統外鄉宗教都分歧于近代東方宗教,至多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第一,中國傳統外鄉宗教在年夜多數情況下沒有東方宗教那種建制性組織結構,也不合適東方宗教中那種教會與世俗生涯二元分離的觀念,看似無形,但卻彌漫于中國的家庭、社區、行會、學術、思惟、文明、社會、政治、生涯等方方面面,無處不在,是普化的宗教。“在中國歷史上,多數時間里沒有強年夜的、高度組織性的宗教,也沒有教會與國家之間無停止的斗爭。”[2]宗教社會學家楊慶堃指出:“我們可以辨別出宗教的兩種結構。包養網評價一是軌制性的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有本身的神學、儀式和組織體系,獨立于其他世俗社會組織之外。它自成一種社會軌制,有其基礎的觀念和結構。另一種是彌散性宗教(diffused religion,又譯為“彌散性宗教”、“離散性宗教”、“發散性宗教”等等。筆者認為將其譯作“彌漫性宗教”更合適中國外鄉宗教的實際狀況),其神學、儀式、組織與世俗軌制和社會次序其他方面的觀念和結構親密地聯系在一路。”[3]楊氏認為,基督宗教等亞伯拉罕宗教屬于前者,而中國傳統外鄉宗教則屬于后者,二者有嚴重差異,不克不及混淆。楊氏的發現和論述雖然尚欠精準,甚至少有前后牴觸之處,但就提醒中西宗教的差別、開啟客觀求真研討認識中國外鄉宗教之門而言,無疑具有嚴重的啟表示義。

 

第二,在東方宗教中,信徒系指經洗禮等進教儀式,歸屬于某一建制性宗教或教派組織,并排他性地專一信仰該宗教教派教義教理,遵照其教規的崇奉者。若按這種東方宗教觀判斷,中國傳統的儒道佛等外鄉宗教幾乎都沒有平易近眾信徒。但是,中國傳統社會中幾乎一切人都接收以天為至上,以祖宗靈魂和儒道佛及原生宗教的眾神靈為從屬的超天然崇奉,都以敬天祭祖、崇信各種神靈為崇奉實踐,故從宗教本真意義上講,幾乎全平易近都是無建制性歸屬的宗教崇奉者。混雜中西宗教的這一差異形成對年夜多數國人宗教崇奉成分的錯誤認定。

 

第三,中國傳統的儒道佛等外鄉宗教都沒有東方宗教那種系統、完全、獨立的神學理論體系,其神學觀念與中國社會的思惟、學術、觀念、倫理和文明等混為一體,彼此密不成分,無所不在地充滿于中國社會的方方面面。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神人雜糅同在,神圣與世俗在觀念和實踐中都難以區分,與東方宗教觀中神人二元分離、教會與世俗生涯二元分甜心花園離的觀念完整分歧。

 

第四,中國的儒、道、釋教之間既沒有東方宗教教派之間那樣清楚的建制性分野,也沒有后者那樣強烈的彼此排他對立。由于歷史上彼此融會吸納、相生相長,彼此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難以清楚朋分,必定水平上共享一個混雜的神學體系,共用年夜多數宗教元素。儒、道、佛等外鄉宗教不僅彌漫于中國社會的方方面面,並且彼此彌漫,尤其是在平易近間崇奉層面,彼此之間混雜融會,密不成分。表現在崇奉實踐上,則是年夜多數平易近眾對儒道佛三教的零星教理教義都接收和崇信,很少有單一宗教的排他性委身崇奉者。

 

第五,中國宗教雖然不具備基督宗教那樣的組織建構和神學體系,從東方觀念看似無形,但其宗教性和社會效能并不弱于東方宗教。“中國情勢上有組織的宗教不夠強年夜,并不料味著在中國文明中宗教效能價值的缺少。”[4]有別于基督宗教作為一種“內在”氣力影響世俗社會,中國宗教始終作為中國社會“內在”的有機組成部門發揮其社會效能,加倍周全深刻地影響社會。有別于基督宗教在東方社會中單獨承擔宗教效能,儒道釋教配合承擔了中國社會的精力崇奉、價值倫理、社會凝集、心思調適等各種效能,維系了社會倫理次序。

 

第六,與東方宗教比擬,中國外鄉宗教的重要缺點有:功利性和現世性較強,超出向度缺乏;人神雜糅,崇奉零碎混亂,既不明確也不專一,易于被人應用;多科學低俗成分,缺少系統的神學理論和教義宣講,有很年夜的晉陞改進空間。其優點則有:多元包涵、兼收并蓄、少有排他性,有利于宗教間關系和社會和諧,內在于人生和社會發揮其效能感化。其缺點對應著東方宗教的優點,其優點則對應著東方宗教的缺點。相較而言,外鄉包養站長宗教的缺點多而輕,而東方宗教的缺點少而重。外鄉宗教的所謂缺點是宗教適合中國現代專制農業社會的產物,在現代社會應該並且可以改進;而東方宗教的排他性、對立性缺點則始終是威脅宗教間關系和諧,形成文明沖突甚至威脅人類包養故事保存的異物,現代社會必須予以打消。

2019年3月11日,河北正定縣文廟舉行己亥春期釋奠禮

 

中國傳統外鄉宗教與東方宗教的宏大差異,本來是不難觀察和認識的,但在近現代社會卻被周全忽視。百年以來,中國社會不僅以東方宗教的范式定義判斷外鄉宗教,將外鄉宗教當作與東方宗教完整雷同的宗教,還在東方宗教觀的主導下構成對外鄉宗教的一系列錯誤觀念、認識誤區和宗教政策。受此影響,中國近現代社會許多人或許認為中國沒有宗教、只要科學,或許不承認儒道包養金額佛等外鄉宗教是宗教,或許以基督宗教的標準評判和擺弄外鄉宗教,或許將外鄉宗教與傳統文明、思惟、倫理、社會等割裂開來對待。反應在學術層面上,迄今為止仍包養網站缺少真正安身外鄉宗教的周全客觀的研討,對外鄉宗教和文明的研討認識依然支離破裂,難以擺脫東方宗教觀的誤解和偏見。

 

中西宗教的宏大差異為什么被忽視?究其緣由,就是清末平易近初以來的一些主流知識分子在內交際困的動蕩中完整喪掉對傳統平易近族文明的信念和基礎判斷才能,沒有對外鄉宗教及其與東方宗教的差異做過客觀周全的研討認識,就輕率自覺地拋棄和否認平易近族宗教和文明,全盤接收以東方中間論為基礎的意識形態和宗教觀,此中包含以基督宗教為范式的宗教定義和理論。東方宗教定義年夜多是以基督宗教的建制性范式特征做出的,秉持者不僅是基督宗教教內人士,也包含對宗教缺少洞見的學界人士。例如,有名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干認為:“在一切歷史中,我們還沒有發現過一個沒有教會的宗教。”[5]以基督宗教的建制性特征定義宗教的一種有代表性的做法是將4C作為構成宗教的必備要素,即教義(Creed)、教規(Code)、跪拜儀式(Cult)、社團結構(Community structure)。[6]這種界定甚至被寫進1993年世界宗教議會的《走向全球倫理普世宣言》中。該定義中社團結構系指建制性組織結構,包含歸屬于建制性組織的信徒。中國近代學界對這種界定基礎都無條件接收。即使是對包養留言板宗教有多年深刻研討和獨到見解的宗教學學者呂年夜吉師長教師,依然擺脫不了這種東方建制性宗教定義的束縛。他暮年的“宗教四要素說”仍將宗教組織和軌制作為宗教必備要素,他說:“宗教作為一種社會化的客觀存在具有一些基礎要素。這些要素分為兩類:一類是宗教的內在要素,此中有兩部門:1.宗教的觀念或思惟;2.宗教的情感或親身經歷。一類是宗教的內在要素,也有包養ptt兩部門:1.宗教的行為或活動;2.宗教的組織和軌制。一個比較完全的成型的宗教,即是上述內外四種原因的綜合。”[7]對于“宗教的組織和軌包養價格ptt制”,他定義說:“宗教的組織與軌制則是宗教觀念教義化、信條化,宗教信徒組織化,宗教行為儀式化,宗教生涯規范化和軌制化的結果,它處于宗教體系的最外層”。[8]不難看出,這基礎包含了4C的所有的內容。他堅稱:“宗教作為一個整體,就是這四大體素這般結構組合而成的社會文明體系。有此四要素,并這般結構組合起來,就有了宗教體系;缺少此中任何一個要素都不成其為完全的宗教。”[9]

 

但是,假如將宗教4C要素一一套用在中國傳統外鄉宗教上,就會發現幾乎每一項都貌同實異,未必適用。尤其是第四個C——建制性組織結構及信徒,完整不合適傳統外鄉宗教實際狀況,從而成為導致誤解外鄉宗教的最嚴重原因。起首,如前所述,外鄉宗教都沒有獨立完全的神學體系和教義,至多沒有東方意義的教義。其二,包養網dcard傳統社會中儒道佛等外鄉宗教基礎都沒有歸屬建制性組織的平易近間信徒,當然也沒有針對信眾的明確教規。其三,儒道佛等外鄉宗教沒有歸屬建制性組織的平易近間信徒,是以難以構成統一固定的信眾跪拜儀式。平易近間五花八門的崇奉方法未必合適東方宗教中跪拜儀式的底本含義。其四,最嚴重的是,傳統社會中儒道佛等外鄉宗教都沒有東方意義的建制性信徒組織,更沒有歸屬宗教組織的平易近間信徒。由此可見,將這種以基督宗教為范式做出的宗教定義和認定標準強加在中國外鄉宗教上,將其作為宗教的標準來懂得評判外鄉宗教,結果必定是抹殺中西宗教的宏大差異,形成對外鄉宗教的一系列錯誤認識。

 2015年,浙江杭州蕭山區進化鎮裘家塢村祭祖活動在該村裘氏祠堂舉行

東方風行宗教觀是以建制性基督宗教為范式構成的宗教觀,有顯著的東方中間論顏色。這種宗教觀將基督宗教那樣的建制性宗教當作宗教存在的最高和獨一的標準情勢,并以此權衡、懂得和評判人類其他宗教。近代以來,這種宗教觀借助東方列強的堅船利炮和東方現代文明的優勢傳進華夏,被華夏的主流知識分子們不加考證和思考就照單全收,周全誤導了對中國外鄉宗教的認識。值得認真反思的是,東方建制性宗教能否應該被認定為人類宗教的標準情勢暨認定標準?其實,即使在東方,有真知灼見的宗教學者對此也是不認可的。例如,宗教學創始人繆勒就反對將基督宗教作為宗教的標準范式,他說:“除非對一切的宗教都公平地采用統一個權衡標準,否則誰也不克不及作出這一判斷。任何宗教都不應請求獲得特別待遇,基督教尤其不應當。”[10]作為american宗教學研討兩年夜學派之一的芝加哥學派領軍人物伊利亞德也指出:“東方心靈幾乎總是把一切神圣的觀念,一切宗教……都自動與某種歷史情勢的猶太教-基督教的生涯聯系起來,因此在他們看來,異教的神顯必定基礎上是畸形的。”[11]哈佛學派的領軍人物威爾弗雷德C.史姑娘經過多年研討和大批考證,更從最基礎上顛覆了這種東方宗教觀。他指出:“宗教作為一個體系性的實在或實體——出現于17、18世紀,是包養一個月價錢一個辯論學的和護教學的概念。”[12]換言之,在17世紀之前,“宗教”這個概念即使是在東方都不存在,更不要說人類包養網評價其他社會了。建制性的宗教實際上是近代東方社會的創造,是宗教情勢的人為特例,非建制性的崇奉方法才是人類宗教崇奉的廣泛常態。諸如教義、教規、組織建構等內在情勢可以稱為“累積的傳統”,并非宗教崇奉的焦點要旨。建制性宗教的觀念始于基督宗教,隨后在東方文明的強勢推動下才逐漸構成了印度教、孔教、神道教等建制性宗教概念,其產生誤導了人們對人類崇奉本質的懂得,促發了宗教間的對立紛爭,歪曲了人類崇奉。[13]假如認真聽取這些宗教學年夜師的真知灼見,假如對人類各種情勢的宗教崇奉做過廣泛深刻的研討,就會發現呂年夜吉師長教師的宗教四要素中,前三要素是構成宗教所需要的,而第四要素即相當于4C的部門基礎為內在情勢,不應被列為宗教要素。宗教的焦點是崇奉,而崇奉的焦點是神或超出者,只需有關于神的觀念、思惟、親身經歷、情感、崇信等行為和活動,就足以構成宗教崇奉。“參與者關注的是神,旁觀者關注的是‘宗教’。”[14]將4C當作宗教定義的包養網VIP必備要素,緣由是只重視宗教的內在情勢,而疏忽了宗教的內涵,以致喧賓奪主,將并不用要的組織建構等內在情勢當成宗教的重要認定標準,這是一種膚淺的宗教認識。

 

二、對外鄉宗教的認識誤區及其負面影響

 

讓中國外鄉宗教削足適履,適合以基督宗教為范式界定的宗教定義和宗教學解釋框架,形成對外鄉宗教的諸多認識誤區,也對傳統文明和我國社會形成廣泛的負面影響。為此,要想擺脫東方偏見的影響,獲得對外鄉宗教和文明的真知灼見,就不僅需求周全梳理糾正由此惹起的各種認識誤差,並且需求從頭構建外鄉宗教和文明的研討認識體系。自近代東方思潮涌進中國,代替外鄉傳統文明以來,所形成的認識誤區不僅數量很年夜,並且范圍很廣。由于傳統外鄉宗教和外鄉文明、思惟、學術、意識形態等混為一體,彼此之間底本并無明確界線,難以將外鄉宗教完整分離出來研討討論,故需求清算的內容單一,不成能通過一兩篇文章梳理明白。本文只能簡要論及幾個明顯與外鄉宗教相關的認識誤區,以引發對此類問題的關注和討論。

 2015年9月4日上午,紀念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戰爭祈福法會在道教祖庭龍虎山天師府盛大舉行

包養故事一,自覺接收東方各種思潮,將東方宗教的建制性作為宗教的重要認定標準,形成我國近現代社會對外鄉宗教的大批混亂認識。此中一種有代表性的主流觀點是中國沒有宗教。例如,錢穆認為:“中國文明中,則不自產宗教。凡屬宗教,皆外來,并僅占主要位置。其與中國文明之傳統精力,亦均各有其不相融洽處。”[15]梁啟超說:“中國能否是有宗教的國家,年夜可研討。”[16]胡適則說“中國是個沒有宗教的國家,中國人是個不科學宗教的平易近族。”[17]梁漱溟更聲稱:“中國人宗教意味淡漠,中國文明缺少宗教。”[18]這些人在做出這樣的結論時顯然罔顧這樣的事實:“在中國廣袤的地盤上,幾乎每個角落都有寺院、祠堂、神壇和拜神的處所。寺院、神壇散落于各處,觸目皆是,表白宗教在中國社會強年夜的、無所不在的影響力,它們是一個社會現實的象征。”[19]

 

在否認中國有宗教的同時,一些主流學者又積極主張以世俗事物代替其認為莫須有的宗教。例如,胡適主張以科學代替宗教,梁漱溟主張以品德代替宗教,蔡元培主張以美育代替宗教,馮友蘭主張以哲學代替宗教。對宗教的認識混亂還反應在一些主流學者對待宗教的態度搖擺不定。例如,一度對宗教持強烈反對態度的梁啟超、章太炎、胡適、梁漱溟等人后來又轉而成為釋教的積極支撐者,甚至投身釋教教義的發展。

 

認為中國沒有宗教的觀點還具體表現為認為儒道佛都不是宗教,此中包含認為道教不是宗教,而是科學;釋教不是宗教,而是哲學;孔教不是宗教,而是倫理教化。這些觀點的配合特點是以東方基督宗教形式的宗教定義作為獨一判斷標準。現在,仍舊否認佛、道是宗教的人已經很少,但否認孔教是宗教的仍年夜有人在。認為孔教非宗教的人強調儒是倫理教化之教,有大批世俗內容,卻不了解人類一切高級宗教都有大批倫理教化和世俗內容,“神圣與世俗共存恰是一切宗教的焦點問題”[20];強包養犯法嗎調孔教優于平易近間科學的感性,卻不了解人類一切宗教都能夠在低端多科學而高端多感性;強調對“子不語怪力亂神”等章句的單方面懂得,而疏忽了孔子對上天、天命、祭神的恭順和虔誠;強調儒學是政治和倫理主張,卻忘記了儒家以主宰之天、天命為至上崇奉主體,以敬天法祖為宗法,有完全的祭奠系統,有慎終追遠的終極關懷等等充分的宗教基礎特征。此外,假如將佛、道認定為宗教,而將儒認定為非宗教,那么自隋唐以來就通行華夏的儒道佛“三教合一”中,儒與佛道二教連性質、類別都完整分歧,不知前人為何這般混雜視聽。

 

對宗教最年夜的認識混亂表現為將宗教視為完整沒有價值和意義的負面存在,或許當成敵對勢力,或許當成愚蠢科學。這種認識在文革期間被發揮到極致。馬克思說:“宗教是這個世界的總的理論,是它的包羅萬象的綱領。”[21]有名宗教學家米爾恰•伊利亞德研討表白:“宗教是人類學常數”,宗教學創始人麥克斯•繆勒指出:“把人與動物區分開的是宗教”[22]。人類一切的文明無不以宗教作為其基礎,人類一切的文明無不以宗教作為其來源和內涵,黑格爾就曾斷言“國家是樹立在宗教下面的,國家的根是深深地埋在宗教里的”,“宗教的情勢決定了國家的情勢和憲法。”[23]古今中外許多出色的年夜思惟家都曾汲汲專心于宗教崇奉,宗教不成能只是沒有價值和意義的負面存在。簡單將宗教當作敵對勢力或封建科學的宗教觀,其實也是東方中間論的一種產物。

 

一種更年夜范圍的認識混亂是強行將外鄉宗教與中華文明作二元分離,將二者當作互不相關甚至對立的事物對待。如前所述,外鄉宗教是彌漫性宗教,其與傳統中國社會、文明、政治、人生等等不分彼此,密不成分,與東方神圣、世俗二元分離對立的觀點迥異其趣。將東方二元對立觀點直接用于懂得中華文明與中國宗教,不僅形成對中華文明與中國宗教的認識偏頗掉真,並且在否認外鄉宗教的同時導致對與外鄉宗教融為一體的傳統文明的否認。

 

第二,將建制性宗教作為宗教的認定標準來評判外鄉宗教,致使或將其認定為建制性宗教,或將其認定為非宗教。佛道有組織建制,遂被認定為宗教。孔教沒有類似建制,遂被認定非宗教。在中國社會宗教崇奉實踐中占據主體位置的所謂“平易近間宗教”,也因為沒有建制性組織結構,至今不被承認為宗教。我們應該看到,外鄉宗教的所謂“建制”分歧于東方宗教的建制。東方宗教的建制是指教會及其信眾層面的組織建構,而外鄉宗教的所謂“建制”卻轉而指佛道二教的落發人小團體。事實上,傳統的儒道佛等外鄉宗教都沒有類似教會的信眾組織建構,佛道二教的落發人僅以寺廟為單位,并未構成類似教會的跨寺廟的組織建制,與東方建制性宗教是紛歧樣的。

 

2010年5月6日,兩岸媽祖信眾在福建省湄洲島天后廣場參加媽祖誕辰包養網ppt1050周年祭奠儀式

有人試圖以中國傳統社會中會道門等組織的存在說明中國外鄉宗教也是建制性的,合適東方建制性宗教的論斷。這種觀點有兩個致命缺點。其一,由于外鄉宗教與傳統中國社會、文明、政治、人生等等不分彼此,密不成分,會道門等平易近間組織也是神圣與世俗不分,能夠集行會、商業、政治、軍事等等世俗成分為一體,多數情況來世俗成分比宗教成分更重,不克不及簡單將之認定為宗教組織。其二,在中國傳統社會中,會道門等平易近間組織并非宗教崇奉情勢的主流,缺少代表性,而無建制性組織結構的宗教崇奉情勢顯然在絕年夜多數情況下都是壓倒性主流。這是中國特點,簡單套用以基督宗教為范式的東方宗教理論只能歪曲對外鄉實際狀況的認識。

 

透過東方宗教觀有色眼鏡觀察處置中國宗教,外鄉宗教中類似或被改革出的建制性部門被承認為宗教,而在外鄉宗教中占據主體部門的無建制、無歸屬崇奉部門則被完整過濾失落,從而遭到忽視。此中特別值得留意的是東方宗教觀主導下產生的平易近間宗教問題。所謂平易近間宗教,其實是中國傳統社會中儒道佛三教的崇奉實踐領域,是三教在平易近間延長、融會、演變并摻合原生宗教的混雜體,兼具三教的元素,并不是獨立于儒道釋教之外的另一種宗教。借使倘使將其認定為另一種宗教,則儒道佛三教除僧侶、羽士之外別無信眾,可幾乎沒有信眾的宗教若何能作為主流宗教?其實,儒道佛三教與所謂平易近間宗教渾然一體的這種特征恰是外鄉宗教有別于基督宗教的主要特點,應獲得客觀深刻的研討,而不是被混淆于東方宗教。

 

平易近間宗教問題的產生,同樣是生搬硬套東方建制性宗教觀的結果。上個世紀,隨著東方宗教觀主導了我國的宗教認識,孔教因皇權被顛覆而掉往載體,遂不被認定為宗教;佛道因其寺觀和僧道則被認定為建制性宗教。儒道佛三教在平易近間的崇奉實踐領域包養犯法嗎則因為沒有建制性組織結構而被消除在宗教之外,形成儒道釋教的頭部與其平易近眾崇奉實踐的身體被切割成兩段,只要頭部被認定為宗教,身體則被疏忽。改造開放重建宗教學科以后,當人們從頭觀察中國平易近間社會時,竟驚異地發現,除儒道釋教之外,中國平易近包養app間還有一種無建制的宗教崇奉。于是,佛道的頭部被認定為宗教,儒學被認為是世俗理論體系,而儒道佛在平易近間的身體則被認為是另一種可稱為平易近間宗教的獨立宗教。一個完全的體系遂被切分為獨立的數個體系。傳統儒道佛三教的頭部是皇家、士年夜夫和僧道階層,但這些人只占中國生齒的極少數,遠缺乏以構成主流宗教的重要信眾。要構成主流宗教還需求一個龐年夜的信眾群體。而這個群包養感情體就是除皇家、士年夜夫和僧道之外的全國信眾和平易近間社會,恰好與所謂平易近間宗教的領域完整重合。事實上,傳統平易近間社會既是儒道佛三教的崇奉實踐載體,也是儒道佛三教不斷豐富的源泉,全國平易近眾就是儒道佛三教崇奉實踐的信眾群體,而現在所謂平易近間宗教其實是傳統的儒道佛崇奉實踐領域在現代社會的延續,而非一個獨立的宗教。

 

中國社會從隋唐以來就積極奉行儒道佛三教合一的理念,三教包養網評價在歷史上彼此融會借鑒,互通有無。進進平易近間領域,融會愈甚,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難清楚區隔。是以,所謂平易近間宗教既難與儒道釋教區別,儒道佛三教在平易近間層面也難以彼此區別。有學者曾試圖將平易近間孔教、平易近間釋教和平易近間道教單獨分離出來加以獨立研討,但面對三教在平易近間不分彼此的形態素手無策。可見按建制性特征區分儒道佛和平易近間宗教,與儒道佛在平易近間融為一體的實際狀況捍格不進。

 

將外鄉宗教認定為建制性宗教,還抹殺了中東方宗教的嚴重差異,形成對外鄉宗教天然存在情勢和意義的忽視和誤解,錯掉了對外鄉宗教實質和特點的掌握。由于外鄉宗教在許多方面都不合適東方宗教形式,所以被鑒定為低級宗教或許科學,而其深入的內涵、強年夜的社會效能和維系宗教及社會和諧的存在情勢都遭到忽視或負面解讀。是以,中西宗教的差異就演變成中國無宗教論或宗教低級論的依據,外鄉宗教的特點、優缺點及其效能是以都得不到客觀公允的研討和認識。

 

建制性是宗教排他性產生的重要本源。我國近現代社會將建制性當作宗教存在的需要條件而加以構建或強化,模仿亞伯拉罕宗教形式改革外鄉宗教,逆轉自隋唐以來三教合一的傳統,推動三教的建制性分離。這樣做不僅會惡化宗教間關系,並且能夠危及社會和諧穩定。近現代社會樂此不疲,其實是舍棄外包養管道鄉宗教的優點而尋求東方宗教的缺點和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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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將建制性宗教作為宗教的重要認定標準來評判外鄉宗教,形成對占我國生齒絕年夜多數的無歸屬崇奉者視而不見,或許錯誤地將其歸類為無宗教崇奉者或無神論者。如前所述,崇奉但無特定宗教歸屬是我國傳統宗教崇奉的重要情勢,這種情勢的宗教崇奉者占我國傳統社會生齒的絕年夜多數。有調研數據表白,即使是在經過東方宗教觀洗禮的當代社會,這種傳統情勢的宗教崇奉者仍占我國生齒的年夜多數,只不過受世俗化、現代化和無神論教導的影響,其崇奉強度比起傳統社會有所減弱,崇奉情勢也能夠有所變異。[24]國人中通過某種儀式正式參加某宗教的人很少,但年夜多數人仍保存了傳統的無歸屬宗教的崇奉行為,此中包含參與各種宗教活動、燒噴鼻拜廟、祭祖上墳、信任天命、看風水、算命等等。有以上宗教行為的無宗教歸屬者不克不及被同等于無宗教崇奉者,更不是無神論者。受東方宗教觀影響,我國宗教治理當局至今沒有對以上類型的宗教崇奉者做過系統研討和統計,而將其當作無宗教崇奉者或無神論者對待,各項宗教政策也以此為據。迄今為止,官方口徑依然是“我國崇奉各種宗教的群眾有一億多”[25]。有數項調研數據顯示,有明確宗教歸屬的崇奉者和有宗教行為的無歸屬崇奉者合計占我國生齒的絕年夜多數。例如,2010年零點公司調查結果顯示:“85%的中國人有某些宗教崇奉或某些宗教台灣包養網崇奉活動的實踐,只要15%的中國人是真正的無神論者。”[26]而更早發表的華東師范年夜學的調研報告則指出:“宣稱本身是無神論者的,占樣本總人數的14.8%,假如將它放到全體16歲以上生齒中考量,那么只占10%,在中國所有的生齒中占的比例更低,最多為超過8%。”[27]另據皮包養價格ptt尤研討中間(PEW Research Center)的早先調研統計報告,中國社會有宗教歸屬的崇奉者(包含平易近間宗教崇奉者)占總生齒的47.8%,而其余52.2%無宗教歸屬生齒中,至多還有51%的人聲稱信任神或超天然,并且參與過祭拜活動。[28]雖然以上各種調研的分類方式和準確性另有待商議,但作為此領域為數未幾的幾項務實調研,其結果指向高度分歧,令人信任這些數據加倍近似地反應了我國宗教崇奉的實際狀況。

 

假如據官方口徑,則一億多信眾約占我國生齒的10%,其余90%或十三億生齒基礎是無宗教崇奉者或無神論者。假如據以上各項調研數據,則各種有宗教崇奉行為者占我國生齒的比例超過80%,而無宗教崇奉者和無神論者只占百分之十幾。二者幾乎正好相反。構成兩套數據不合的占我國生齒70%以上的中間人群畢竟宗教傾向若何,能否無神論者,是舉足輕重的國之年夜事,不僅需求學界深刻研討,並且關系到國家宗教政策和文明戰略的成敗。勝利的宗教政策應該樹立在對宗教實際狀況客觀深刻的研討認識之上,并且能針對適合客觀情況。假如樹立在虛假不實的認識基礎上,則會形成政策與實際嚴重脫節,必定導致掉敗。

 

“宗教是人類學常數”,宗教崇奉者自人類有史以來始終占世界一切平易近族生齒的絕年夜多數。即使在科包養一個月價錢學主義沖擊、世俗化風行的現代,“據新的統計,現在全世界崇奉各種宗教的人數已達50億,占世界生齒比例的85%”。[29]還有研討數據顯示,在上世紀一百年間,有女大生包養俱樂部各種宗教行為者始終占世界生齒的95%以上,而真正的無神論者只彷徨在4.6%至4.2%之間。[30]本節先前徵引的幾項調研數據顯示,即使經歷過近百年的往宗教化沖擊和無神論強化教導,我國有宗教崇奉行為者的生齒比例仍有向世界宗教崇奉者生齒比例天然靠攏的趨勢。這說明,我國國民和世界一切其他國家的國民一樣,具有自然的宗教崇奉天性和傾向。廣泛存在于國平易近中的宗教崇奉動能是執政者應該高度重視和妥當對待的年夜事。中華文明幾千年以來,執政者始終秉承“神道設教”的傳統,此中能夠蘊躲著深奧的聰明,值得反思和借鑒。

 

假如我國生齒的絕年夜多數是有宗教行為者,而不是無宗教崇奉者或無神論者,那么就需求對宗教政策做出相應調整,積極研討和調控疏導年夜多數國平易近的崇奉需求。宗教具有明顯的兩面性,既能夠是發揮積極效能造福社會的宏大資源,也能夠是發揮消極效能為害社會的宏大動能。何往何從,可否揚善抑惡,取決于政策的宏觀調控引導。假如無視年夜多數國平易近的宗教傾向和需求,假如將宗教政策樹立在不符合實際的認識基礎上,不積極調控、引導和開發應用廣年夜國平易近的宗教崇奉動能,就會浪費我國社會最年夜的精力文明資源,任其轉化為社會的負資產,甚至成為社會弊端和動亂的繁殖溫床。

 

宗教學研討提醒,宗教有維系精力崇奉、整合社會、凝集人心、心思調適、維護社會品德和次序、凈化人心和社會風氣、約束規范行為、慈悲服務、文明傳承等多種社會效能,可以並且應該被開發應用。假如我國年夜多數國平易近有宗教行為和傾向,就構成了發揮宗教上述效能的廣泛而龐年夜的社會基礎和資源,可以被開發應用來造福社會。例如,深度困擾我國社會且屢治不爽的社會品德衰敗痼包養價格疾,就完整能夠通過積極開發應用絕年夜多數國平易近的傳統宗教崇奉意識而獲得有用醫治。

 

第四,受東方宗教觀影響,我國社會和宗教治理者單方面重視對各宗教信徒人數的統計,將其當作判斷各宗教態勢和宗教決策的一種重要依據。這種統計對基督教、上帝教和伊斯蘭教等外來建制性宗教另有必定意義,但運用到外鄉宗教上就破綻百出。這些統計甚至無法答覆這樣一些基礎問題:什么是儒、道、佛等外鄉宗教信徒的公道認定標準?假如像東方宗教那樣以參加教派組織為準,外鄉宗教傳統無信眾組織可言,能否應被認定為沒有信徒?假如以其自己聲稱為準,則此類聲稱年夜多基于對相關宗教教義的無知或誤解,能否應該作為公道依據?儒道佛等外鄉宗教都信的人應該被認定為哪種宗教的信徒?若何拆分?無特定宗教歸屬但仍有宗教崇奉行為的人能否應當按現有辦法被認定為無宗教崇奉者?在能夠圓滿解答以上問題之前,對外鄉各宗教信徒人數的統計缺少真實意義,只會形成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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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留意,中國年夜多數宗教崇奉者崇奉多元,包養合約什么宗教的廟宇都能夠進往燒噴鼻祭奠,哪個宗教的活動都能夠參與,普通并不加以區分。中國信眾中儒道佛同時都信的是絕年夜多數,委身于此中之一而排擠其他的只是極少數。這是傳統宗教崇奉形式的傳承,也是外鄉宗教有別于東方宗教的一年夜特點。甚至相當比例的上帝教、基督教信徒也能夠到儒道佛和所謂平易近間宗教場所燒噴鼻祭奠,或參與祭祖上墳、堪輿算命等外鄉宗教活動。假如按東方宗教觀強行將外鄉宗教崇奉者劃分到某一宗教,多數情況下只會形成掉真和誤導。更成問題的是東方宗教觀主導下的所謂平易近間宗教信徒人數的統計。如前所述,所謂平易近間宗教,其實是中國傳統社會中儒道佛三教混雜的崇奉實踐領域,而不是獨立于儒道佛之外的另一種宗教。假如將這一領域劃定為獨立于儒道佛的另一宗教,則儒道佛都會成為幾乎沒有信眾的宗教,與其主流宗教的成分完整不符。與此同時,按東方宗教觀統計所謂平易近間宗教的信眾人數也會是統計學史上最絕看的嘗試。其所謂信徒與東方建制性宗教觀的認定標準全然不符,一無統一的崇奉,二無統一的組織建構,三無統一的教義信條,四無統一的教規,五無統一的情勢,六無宗教和世俗行為的嚴格區分,許多人甚至連宗教行為也或有或無。是以,一切按東方宗教標準對所謂平易近間宗教信徒人數的“統計”都只能是完整主觀的臆斷,沒有任何統計學的意義。由此可見,按建制性特征區分和統計儒道佛和平易近間宗教的崇奉者人數,完整背離傳統儒道釋教在平易近間融為一體的實際狀況,只能形成更多的混亂和誤解。

 

以東方宗教觀統計外鄉宗教的信徒人數還形成對占我國生齒年夜多數的無歸屬崇奉者群體的存在視而不見。如前所述,現代中國的絕年夜多數平易近眾仍沿襲了傳統的無建制、無歸屬的宗教崇奉方法。當統計者把勉強合適建制性宗教條件的人算作宗教信徒之后,無建制、無歸屬的崇奉者都被略往不計,而這類人剛好占我國生齒的年夜多數。這樣的統計歪曲事實,誤導對宗教實際狀況的認識和懂得,進而誤導宗教政策。

 

第五,自覺接收東方宗教觀,效仿基督宗教的研討方式,在學術上形成我國廣泛以建制性單一宗教分科的宗教學研討格式。這已成為我國宗教學研討的規范,絕年夜多數宗教學學者從跨進宗教學研討門檻起就必須委身于一門宗教,終身從事單一宗教的研討,甚至是單一宗教的某個部分的研討。比擬之下,跨宗教、跨學科的宗教學研討,如宗教社會學、宗教人類學、宗教心思學、宗教哲學、宗教史學等等,反而被視為旁門左道,不合適“學術規范”,難以獲得學術資源,故而在我國各種學術機構中專業從事此類研討者寥寥無幾。宗教學就其本意來說就是比較宗教學,以單一宗教分科自己就違背宗教學的基礎定義和原則。宗教學創始人麥克斯·繆勒廣為學界接收的名言是:“只懂一種宗教的人,其實什么宗教都不懂。”[31]而我國現有的宗教學研討分科格式則軌制性強化培養“只懂一種宗教,其實什么宗教都不懂”的“宗教專家”。終身從事單一宗教的研討,不僅使學者單方面懂得宗教,或周全誤解宗教,並且易于將學者形成單一宗教的釋教護教者,令其以長期研討過程中發展出的對單一宗教的情感或崇奉代替學者應有的學術客觀公允。這樣的實例不勝枚舉。從事高級教導的人假如不克不及劃清其個人崇奉與學者成分的界線,還能夠在授課中向莘莘學子講授推廣個人對單一宗教的崇奉,有違國平易近教導的基礎原則。

 

將單一宗教分科的方式應用到我國外鄉宗教的研討,弊端尤其嚴重。起首,外鄉宗教并非基督宗教那樣的建制性宗教。將其當作建制性宗教研討,不僅不合適事實,並且會人為切割外鄉宗教與中國社會、政治、思惟、觀念、文明等等的自然一體關系,歪曲對外鄉宗教與文明、社會的認識。其次,如前所述,外鄉的儒道佛及所謂平易近間宗教高度融會,彼此牽連,邊緣含混,是緊密關聯的有機整體。勉強對其加以切割,將此中之一當作獨立宗教研討,就會錯掉三教之間的有機關聯,只見樹木,不見叢林,促生偏見,妨礙對外鄉宗教和文明的周全認識和懂得。這恰是以東方宗教觀對待外鄉宗教已經形成的后果。為此,筆者認為,應該樹立“中華宗教”的整體概念和研討框架,將儒道佛等外鄉宗教按其實際狀況置進該整體框架之中,并結合中國社會與之緊密關聯的各領域加以研討;對儒道佛此中之一的縱深研討則可以在此整體框架中并在掌握整體的條件下進行。只要摒除東方宗教觀的成見,將外鄉宗教還原到儒道佛緊密關聯,在平易近間融為一體,并且與中國社會的方方面面不分彼此的本來狀態中加以周全深刻的研討,才有能夠獲得對其的真知灼見。

 

宗教學研討以建制性單一宗教分科,還形成從學術層面盡力證明和人為推動外鄉宗教的建制性建構,負面影響宗教間關系與社會和諧。建制性是宗教排他性的重要來源,學界對宗教建制性的執守和強調,勢必影響到宗教界和宗教治理界,進而推動和強化宗教的建制性構建,惡化宗教間的關系并涉及社會和諧穩定。強年夜的宗教建制,還能夠加劇宗教與中國政治之間的張力,負面影響宗教的保存與發展,阻礙宗教積極社會效能的發揮。

 

注釋:

 

[1]釋教從印度等地傳進中國以來,在中國外鄉經歷過兩千多年的發展演變,已經高度外鄉化,故被視為外鄉宗教。

 

[2]楊慶堃:《中國社會中的宗教:宗教的現代社會效能及其歷史原因之研討》,范麗珠等譯,上海:上海國民出書社,2007年,第22頁。

 

[3]同上,第35頁。

 

[4]同上。

 

[5][法]涂爾干:《宗教生涯的基礎情勢》,渠東、汲喆譯,上海:上海國民出書社,2006年,第39頁。

 

[6][美]斯維德勒:《全球對話的時代》,劉利華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書社,2006年,第31頁。

 

[7]呂年夜吉:《宗教是什么?——宗教的本質、基礎要素及其邏輯結構》,《世界宗教研討》1998年第2期。

 

[8]同上。

 

[9]同上。

 

[10][英]繆勒:《宗教學導論》,陳觀勝、李培茱譯,上海:上海包養甜心網國民出書社,2010年,第18頁。

 

[11][羅馬尼亞]伊利亞德:《神圣的存在:比較宗教的范型》,晏可佳、姚蓓琴譯,桂林:廣西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08年,第9頁。

 

[12]同上,第43頁。

 

[13][加]史姑娘:《宗教的意義與終結》,董江陽譯,北京:中國國民年夜學出書社,2005年,第六、七章。

 

[14]同上,第287頁。

 

[15]錢穆:《現代中國學術論衡》,北京:三聯書店,2001年,第206頁。

 

[16]梁啟超:《中國歷史研討法》,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1987年,第284頁。

 

[17]胡適:《名教》,《胡適文存二集》,上海:亞東書局,1928年,第91頁。

 

[18]梁漱溟:《中國文明要義》,上包養網車馬費海:學林出書社,1987年,第111頁。

 

[19]楊慶堃:《中國社會中的宗教》,第24頁。

 

[20][羅馬尼亞]伊利亞包養sd德:《神圣的存在:比較宗教的范型》,第24頁。

 

[21]中共中心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年夜林著作編譯局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北京:國民出書社,1995年,第1頁。

 

[22][英]繆勒:《宗教學導論》,第10頁。

 

[23][德]黑格爾:《歷史哲學》,王造時譯,北京:三聯書店,1956年,第91頁。

 

[24]童世駿等:《當代中國人精力生涯研討》,北京:經濟科學出書社,2009年,第248頁。

 

[25]王作安:《中國共產黨處理宗教問題的重要經驗》,《中國宗教》2011年第8期。

 

[26]零點公司:《2010年中國宗教崇奉情況調查》,《中國平易近族報》2010年10月6日。

 

[27]童世駿等:《當代中國人精力生涯研討》,第248頁。

 

[28]見PEW網站,http://www.pewforum包養甜心.org/,2013年10月11日。

 

[29]卓新平:《全球化的宗教與當代中國》,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書社,2008年,第232頁。

 

[30]David B.Barrett,ed.,World Christian Encyclopedia:A comparativestudy of churches and religions in the modern world,A.D.1900-2000,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2.轉引自塞繆爾·亨廷頓:《文明的沖突與世界次序的重建》,周琪等譯,北京:新華出書社,1998年,第55頁。

 

[31][英]繆勒:《宗教學導論》,第10頁。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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